《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2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翻开这本散发着浓浓墨香的旧书,你会被带进一个维多利亚时期风雨飘摇的英格兰。在这个局势动荡不安、社会剧烈变革的年代,少不了各式各样阴暗奸险的犯罪,也自然会衍生出许许多多能够伸张正义之人。福尔摩斯作为侦探小说中塑造的最成功、最有血有肉的一个正面形象,在百年以来深深打动着无数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中的典型,以缜密细致、经得起推敲的逻辑,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有血有肉、值得回味的人物形象,用侦探小说巧妙揭示并讽刺了当时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新的流派。在《四签名》、《血字的研究》中批判了英国对殖民地的巧取豪夺,在《铜山毛榉之谜》、《花斑带的故事》中斥责了当时真实存在的为牟取钱财亲人间互相算计的行为,在《海军协定》中揭示出当时剑拔弩张的政治局势,其他作品也都罗列了种种丧心病狂的犯罪行为,但这种种都与当时政治制度的腐败黑暗和社会道德的败坏沦丧有关。同时,柯南道尔还揭示了当时法律的种种漏洞,并塑造了雷斯垂德等愚蠢无能但却偏偏喜欢邀功请赏的警察形象,呼吁英国人民改进法律与政治体系,提高道德观念,弘扬正义光明。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能从众多侦探小说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没有一般侦探小说中易犯的败笔,即看似神奇但缺乏逻辑的“神来之笔”,让人回味后感觉不可信。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建立在严谨的思考推理的基础上,在构思和布局中埋下伏笔,让故事不仅可信,还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正可胜邪这个简单的道理在书中得到了非常明确的体现,无论作案者手法如何巧妙,智慧如何高超,心思如何缜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总是会应验。因为,哪怕是你留下的一丝烟灰、一点土粒,都会被这位如同机器一般孜孜不倦而缜密细致的侦探敏锐的观察力捕捉到,从而推断出整个看上去扑朔迷离的案情。
福尔摩斯这个真实至极的人物身上具备了非常多值得学习的精神。无论是街头巷尾间一贫如洗的流浪汉,还是白金汉宫中锦衣玉食的英国女王,任何人都找过福尔摩斯破案,而福尔摩斯完全是本着对工作的一腔热诚,对正义的不懈追求,不计报酬地接下案件,一视同仁地抱着极高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这种爱岗敬业、真正把工作当做乐趣的'品质,在现实生活中是极为少有的。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为了温饱富足而工作,不懂得去爱自己的职业,所以无法取得显著的业绩。若人人都能有福尔摩斯这种对于工作的狂热和严肃,人类文明岂不是要飞速发展!
许多人都批评福尔摩斯是一个过于理性,没有一丝感情的“机器”,缺乏最基本的感性,只知道不停工作、不停运转,完全不懂得结交朋友、调剂心情和放松身体,极其孤独不合群其实,只要认真研读整本书就会发现,福尔摩斯其实是有情感的,只不过因为他特殊的职业因素才锻炼了他把情感隐藏起来。书中有一段,就是在福尔摩斯的助手和唯一的一个朋友华生中枪之后,一向古井不波的福尔摩斯竟然失去了理性。这说明,他平时看似冷淡,其实是极为珍稀这唯一的一段友情的,只不过华生曾经在书中说过:“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这个经常与他争执的蹩脚助手远不及他当做第一要紧事的工作重要,现在我才知道,他竟是这样一个通人性的人,而不是平日里那个阴沉面庞、叼着烟斗的沉默者。”
福尔摩斯的严谨和缜密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不得不让人讶异至极。同样一些在正常人眼里平平无奇的东西,在他的眼里就是体现这个人性格、外貌、职业、经历的资料。细心观察,严密推理,这似乎是人人只要想都可以完成的任务,但真正做到的也就只有小说中的福尔摩斯了。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感叹之际,我的心底也埋下了一颗理想的种子――做一个坚持不懈能遵从和维护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
谢谢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