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集合14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围城》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 篇1《围城》作者在序中说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一部分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体根性。”这说明了,作者写此书是为了描述出中国当时的一部分社会和人物,并看透人们具有的“根性”,而我认为这个“根性“,大概就是指本书的题目《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本书中唯一串联下来的人物方鸿渐,在一开始我认为他不学无术,整天只想玩乐,最终也没有找到自己合适的人,他在某些时候固执,又在某些地方心软,我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做法,而他的一些做法应该也无法被社会认同,被人们认同。方鸿渐心中的围墙与他人的围墙形成无法逾越的距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围城》中的'故事和社会,虽然是在过去,但作者所说的”基本根性“也一定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现在的我只能通过这本书去联想现在的社会,钱钟书先生的思想也会让我对自己的未来有新的见解,为我的未来提出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中精美的语言,在看书时,我常常会看到许多充斥着文艺气息的词句,装饰了这本书,使这本书更加精致,作者还运用了很多比喻,让我可以尽可能理解作者的意思,就连本书的主旨,也可以用”围城”和“鸟笼“来比喻,即使我无法真正理解那层主旨,也能通过这个比喻来了解一个表面。
人类越来越聪明,围墙只会越来越高,越厚。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走进彼此心中的那片空地,这便是所谓的知己吧,我也希望,我可以遇见一个可以穿越围墙的知己。
《围城》读后感 篇2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这本书太好了!
《围城》读后感 篇3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围城》读后感 篇4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读后感 篇5有一些流传甚广的经典作品,由于这样那样的缘由,形成了一种先入为主的感知甚至偏见,那便几乎再也不去阅读或没有意愿阅读了。直到一天,突然翻开,读罢,发现全书所述所讲与读前印象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书的内容是那么或深刻,或有趣,或文笔优美深厚,令人有一种深深的感知上的错落感,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老舍的《骆驼祥子》,和钱钟书的这本《围城》,带给我的正是以上的种种感触。
钱钟书的这本书,文笔细腻精炼,对人物的刻画 ……此处隐藏2568个字……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
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
《围城》读后感 篇11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围城》读后感 篇12在书中,“待人接物高贵人,起心动念恶心人”,这是很大的讽刺吧。后面他们结婚以后的情节故事,将夫妻俩的“勾心斗角”表现的很突出,我感觉很难受,一对结了婚的夫妻,何以非至此,想到小时候我的父母也经常如此这般,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就想,他们为什么都不能更加的理解彼此,关爱彼此,都做一个宽容的,包容的人,这不就更好吗?现实总是残酷的,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大部分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所以是关键在个人吧,关键在自己愿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丑恶嘴脸”。
文章的结尾我个人感觉还可以写下去的',有些戛然而止的感觉,作者就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大的想象空间吧,我是蛮希望故事会有个好结局。在走到某种境地之后,他们都幡然醒悟,其实自己都可以做一个更好的人;不仅仅是书中人物,也更是现实中人。
有的书读了,不用思考什么,就权当是娱乐消遣;有的书读了,确实得思考些什么,当我看着书中人物的生活,我也会想到我的生活,当我为书中的人物感到悲哀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现实生活能不能少些悲哀,多些快乐。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从书中,我不仅仅领略了大家的文笔,更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关于人性的更深层次的感悟。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推荐大家去阅读这本经典小说——《围城》。在书中,能够使自己追寻更高境界。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共同体会书的博大,体会文的乐趣!
《围城》读后感 篇13月初,在书店看到了钱钟书的《围城》。想起读大学时,汉语言老师说过:钱钟书先生是一个厉害之人,他可以过目不忘,他的书也是非常值得一看。于是买了来。
《围城》小说以主人公方鸿渐的事业,爱情,婚姻,家庭为线索,讲述了方鸿渐的一些生活琐事,正是这些生活琐事,或荒诞,或悲喜,深刻刻画了一些旧中国知识分子的基本根性:懦弱,自私,功利和欺骗性。主人公方鸿渐也成为一类人的符号——旧中国知识分子。比如:方鸿渐刚刚回国的时候,被邀请为学生们作演讲,谁知他的出国留学没有学到半点知识,正像钱钟书先生所说“他是一个无用之人,学不了土木工程,在大学里从社会学系就转到了哲学系,最后又转入中国文学系毕业。”他也只是个出国镀金的人罢了。没有真才实学的`他乱讲一气,因为他讲到了鸦片,梅毒,所以学生们倒很爱听,只是对那些士大夫们,那些正襟危坐的人,觉得他是胡闹,对于真正的学者来看,等于非常浅薄的皮毛只谈。钱钟书先生把他当时的窘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们在可笑的故事情节中体会到中国旧知识分子的无能,虚伪。如此的一个大悲凉,如何去表达,抒发,如何让读者乐意接受,这是最难的问题。然而,钱钟书先生做到了。它用读者乐意接受的语言来叙述一个故事,用一个读者乐意接受的故事来表达他内心的无奈,失望和对种种事物的大悲凉。我想,这也是我们在读完《围城》之后,在语言表达上最应该学习的地方——用他人最愿意接受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种种情怀。
《围城》读后感 篇14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